鹽酸特比萘芬是用于由某些菌類引起的皮膚,毛發和甲的感染的治療的片劑,能特異地干擾真菌麥角固醇的早期生物合成,高選擇性地抑制真菌的角鯊烯環氧化酶,使真菌細胞膜形成過程中角鯊烯環氧化反應受阻,從而達到殺滅或抑制真菌的作用。但其用法用量需要根據感染的嚴重程度和適應癥調整,同時因為鹽酸特比萘芬具有多種不良反應,我們需要了解鹽酸特比萘芬的適應癥和用法用量、不良反應等的基礎上,謹遵醫生或者藥師的囑咐,正確用藥。
鹽酸特比萘芬片屬片劑,可治療由毛癬菌(紅色毛癬菌、須癬毛癬菌、疣狀毛癬菌、斷發癬菌和紫色毛癬j菌等)、犬小孢子菌和絮狀表皮癬菌等引起的皮膚、頭發和甲的感染。亦可治療各種癬病(體癬、股癬、手足癬和頭癬等)以及由念珠菌(白色念珠菌等)引起的皮膚酵母菌感染,和由發霉菌引起的甲癬(甲真菌感染)。因為鹽酸特比萘芬是一種具有廣譜抗真菌活性的丙烯胺類藥物,能特異地干擾真菌麥角固醇的早期生物合成,高選擇性地抑制真菌的角鯊烯環氧化酶,使真菌細胞膜形成過程中角鯊烯環氧化反應受阻,從而達到殺滅或抑制真菌的作用。
鹽酸特比萘芬適應癥有
1.由毛癬菌(紅色毛癬菌、須癬毛癬菌、疣狀毛癬菌、斷發癬菌和紫色毛癬菌等)、犬小孢子菌和絮狀表皮癬菌等引起的皮膚、頭發和甲的感染。
2.各種癬病(體癬、股癬、手足癬和頭癬等)以及由念珠菌(白色念珠菌等)引起的皮膚酵母菌感染。
3.由皮霉菌引起的甲癬(甲真菌感染)。
本品僅用于治療大面積、嚴重的皮膚癬菌感染(體癬、股癬、足癬、頭癬)和念珠菌(如白色假絲酵母)引起的皮膚酵母菌感染,根據感染部位、嚴重性和范圍考慮口服給藥的必要性。 皮膚癬菌(絲狀真菌)感染引起的甲癬
鹽酸特比萘芬用法用量:
根據感染的嚴重程度和適應癥調整療程。
口服,成人每次0.25克,每日一次,療程如下:皮膚感染的療程:手足癬[趾(指)間型和跖型]:2—6周;體癬、股癬:2—4周:皮膚患珠菌病:2—4周。在真菌學治愈幾周,才可見到皮膚外觀完全正常以及感染癥狀消失。
成人:每次1片(0.25g)每天一次
青少年,體重>40kg(通常年齡>12歲):每次1片(0.25g)每天一次
兒童,體重20-40kg(通常年齡5-12歲):每次半片(0.125g)每天一次
兒童,體重<20kg 通常年齡<5歲:關于此組病人,從對照試驗中獲得的資料非常有限,所以藥物只有在沒有其它可選擇的治療方法以及潛在的治療療效益大于可能的危險情況才可使用。
由于沒有關于年齡小于2歲兒童口服特比萘芬的治療經驗,因此本品不被推薦用于這個年齡組
鹽酸特比萘芬副作用:
出現頻率估計:很常見≥10%,常見1%-10%,不常見0.1%,罕見0.01%-0.1%,非常罕見<0.01%
一般而言,特比萘芬的耐受性好,不良反應常為輕中度。最常見的是胃腸道癥狀(腹脹滿、食欲降低、消化不良、惡心、輕微腹痛、腹瀉),輕微的皮膚反應(皮疹、蕁麻疹),骨骼肌反應(關節痛,肌痛)
不常見:味覺紊亂,包括味覺喪失,常常在停藥數周內可以恢復
罕見:有報告與特比萘芬治療有關的肝膽功能不良(實際為原發性膽汁淤積型),包括非常罕見的肝衰竭(見注意事項)
非常罕見:已報告有嚴重的皮膚反應(如Steven-Johnson綜合征,中毒性表皮壞死)和過敏性反應。如果有進行性皮疹發生,應停止特比萘芬治療
非常罕見:已報告的有血液系統疾病如中性粒細胞減少癥,粒細胞缺乏癥或血小板減少癥
非常罕見,已報告的有脫發,盡管病因關系尚未確定
鹽酸特比萘酚禁忌:對鹽酸特比萘芬及本品其它成分過敏者禁用
百濟藥師溫馨提醒:鹽酸特比萘芬的注意事項和不良反應多,請在用藥前咨詢醫師或藥師,服用期間若出現不良反應等要及時咨詢藥師。藥物選擇因患者個體性差異而往往不同,詳情請咨詢百濟藥師,全國統一免費服務熱線:400-101-6868,逾百位專科藥師為您個體化治療方案、提供全程安全用藥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