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官移植是將健康的器官移植到通常是另一個人體內使之迅速恢復功能的手術,目的是代償受者相應器官因致命性疾病而喪失的功能。 廣義的器官移植包括細胞移植和組織移植。若獻出器官的供者和接受器官的受者是同一個人,則這種移植稱自體移植;供者與受者雖非同一人,但供受者(即同卵雙生子)有著完全相同的遺傳素質,這種移植叫做同質移植。人與人之間的移植稱為同種(異體)移植;不同種的動物間的移植(如將黑猩猩的心或狒狒的肝移植給人),屬于異種移植。
器官移植種類:
要移植的器官若為成對的器官(如腎),可取自尸體,也可取自自愿獻出器官的父母或同胞;而整體移植的單一器官(如心、肝),只能取自尸體。移植于原來解剖部位,叫做原位移植,如原位肝移植,必需先切除原來有病的器官;而移植于其他位置則稱為異位移植或輔助移植,原來的器官可以切除也可以保留。
若移植的器官喪失功能,還可以切除,并施行再次、三次甚至多次移植。一次移植兩個器官的手術叫做聯合移植,如心肺聯合移植。同時移植3個以上器官的手術叫多器官移植。移植多個腹部臟器(如肝、胃、胰、十二指腸、上段空腸)時,這些器官僅有一個總的血管蒂,移植時只需吻合動、靜脈主干,這種手術又名“一串性器官群移植”,F在還不能用動物器官作移植,因為術后發生的排斥反應極為猛烈,目前的藥物不能控制,移植的器官無法長期存活。
百濟藥師溫馨提醒:器官分配即要把握好醫學標準,也要把握好社會標準,這些都需要全社會人員來共同關注,并盡可能避免各種沖突,保證器官移植分配上的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