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膚癌是常見的惡性腫瘤疾病,環境中誘發皮膚癌的致病因子很多,早期癥狀很容易被患者忽視,皮膚癌如能在其早期階段被患者發現,是可以百分之百治愈的,如不能及早發現則會致命。因此,盡早發現皮膚癌早期癥狀有其特殊的意義。
皮膚癌早期癥狀有以下幾點:
1.基底細胞癌和鱗狀細胞癌起初可能只是一些表面粗糙的小斑,比周圍皮膚略紅或略白;也可以是微小的腫塊或一個很易出血、愈合緩慢或不能愈合的小潰瘍。
2.癌腫起始可能非常微小,像針尖般大小,如果不加治療,癌細胞會擴散至周圍組織;一旦癌細胞已擴散,治療就比較困難,而且容易留下瘢痕。
3.被陽光曬傷的皮膚偶爾會出現帶鱗屑的扁平微紅斑塊,稱為光化性角化病,此病并非癌癥,但是可能變成癌。惡性黑色瘤是最危險的一種皮膚癌,癥狀通常是出現皮膚色斑、痣的顏色改變、出現新的痣,病變累及產生褐色色素和黑色色素的細胞。
4.應該特別注意皮膚深色的斑、點或痣的變化,警覺新痣的形成、痣出血、新舊深色斑點形狀和顏色的變化,如果發現上述癥狀中的任何一種,應立即就醫,不要耽擱。及早治療,惡性黑色瘤往往可以治愈;置之不理,則癌細胞會擴散至身體的其他部位,可能侵襲各重要器官。
了解皮膚癌早期癥狀,開展防治結合的腫瘤普查,是早期發現惡性腫瘤的最好方式,尤其對于腫瘤高發區。只要我們重視癌癥的早期癥狀和體征,及時進行檢查,或定期進行普查,大部分癌癥可以做到早期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