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疼痛是
癌癥患者最常見的癥狀之一,嚴重影響癌癥患者的生活質量。初診癌癥患者疼痛發生率約為25%;晚期癌癥患者的疼痛發生率約為60%-80%,其中1/3的患者為重度疼痛。癌癥疼痛(以下簡稱癌痛)如果得不到緩解,患者將感到極度不適,可能會引起或加重患者的焦慮、抑郁、乏力、
失眠、食欲減退等癥狀,嚴重影響患者日;顒印⒆岳砟芰、交往能力及整體生活質量。
為進一步規范我國癌痛診療行為,完善重大疾病規范化診療體系,提高醫療機構癌痛診療水平,改善癌癥患者生活質量,保障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特制定本規范。
二、癌痛病因、機制及分類
(一)癌痛病因。癌痛的原因多樣,大致可分為以下三類:
1.
腫瘤相關性疼痛:因腫瘤直接侵犯壓迫局部組織,腫瘤轉移累及骨等組織所致。
2.抗腫瘤治療相關性疼痛:常見于手術、創傷性檢查操作、放射治療,以及細胞毒化療藥物治療后產生。
3.非腫瘤因素性疼痛:包括其他合并癥、并發癥等非腫瘤因素所致的疼痛。
(二)癌痛機制與分類。
1.疼痛按病理生理學機制主要分為兩種類型:傷害感受性疼痛及神經病理性疼痛。
(1)傷害感受性疼痛是因有害刺激作用于軀體或臟器組織,使該結構受損而導致的疼痛。傷害感受性疼痛與實際發生的組織損傷或潛在的損傷相關,是機體對損傷所表現出的生理性痛覺神經信息傳導與應答的過程。傷害感受性疼痛包括軀體痛和內臟痛。軀體性疼痛常表現為鈍痛、銳痛或者壓迫性疼痛。內臟痛通常表現為定位不夠準確的彌漫性疼痛和絞痛。
(2)神經病理性疼痛是由于外周神經或中樞神經受損,痛覺傳遞神經纖維或疼痛中樞產生異常神經沖動所致。神經病理性疼痛常被表現為刺痛、燒灼樣痛、放電樣痛、槍擊樣疼痛、麻木痛、麻刺痛、槍擊樣疼痛;糜X痛、中樞性墜、脹痛,常合并自發性疼痛、觸誘發痛、痛覺過敏和痛覺超敏。治療后慢性疼痛也屬于神經病理性疼痛。
2.疼痛按發病持續時間分為急性疼痛和慢性疼痛。癌癥疼痛大多表現為慢性疼痛。與急性疼痛相比較,慢性疼痛持續時間長,病因不明確,疼痛程度與組織損傷程度可呈分離現象,可伴有痛覺過敏、異常疼痛、常規止痛治療療效不佳等特點。慢性疼痛與急性疼痛的發生機制既有共性也有差異。慢性疼痛的發生,除傷害感受性疼痛的基本傳導調制過程外,還可表現出不同于急性疼痛的神經病理性疼痛機制,如傷害感受器過度興奮、受損神經異位電活動、痛覺傳導中樞機制敏感性過度增強、離子通道和受體表達異常、中樞神經系統重構等。
三、癌痛評估
癌痛評估是合理、有效進行止痛治療的前提。癌癥疼痛評估應當遵循“常規、量化、全面、動態”評估的原則。
(一)常規評估原則。
癌痛常規評估是指醫護人員主動詢問癌癥患者有無疼痛,常規評估疼痛病情,并進行相應的病歷記錄,應當在患者入院后8小時內完成。對于有疼痛癥狀的癌癥患者,應當將疼痛評估列入護理常規監測和記錄的內容。疼痛常規評估應當鑒別疼痛爆發性發作的原因,例如需要特殊處理的病理性
骨折、腦轉移、感染以及腸梗阻等急癥所致的疼痛。
(二)量化評估原則。
癌痛量化評估是指使用疼痛程度評估量表等量化標準來評估患者疼痛主觀感受程度,需要患者密切配合。量化評估疼痛時,應當重點評估最近24小時內患者最嚴重和最輕的疼痛程度,以及通常情況的疼痛程度。量化評估應當在患者入院后8小時內完成。癌痛量化評估通常使用數字分級法(NRS)、面部表情評估量表法及主訴疼痛程度分級法(VRS)三種方法。
1.數字分級法(NRS):使用《疼痛程度數字評估量表》(見圖1)對患者疼痛程度進行評估。將疼痛程度用0-10個數字依次表示,0表示無疼痛,10表示最劇烈的疼痛。交由患者自己選擇一個最能代表自身疼痛程度的數字,或由醫護人員詢問患者:你的疼痛有多嚴重?由醫護人員根據患者對疼痛的描述選擇相應的數字。按照疼痛對應的數字將疼痛程度分為:輕度疼痛(1-3),中度疼痛(4-6),重度疼痛(7-10)。

圖1. 疼痛程度數字評估量表
2.面部表情疼痛評分量表法:由醫護人員根據患者疼痛時的面部表情狀態,對照《面部表情疼痛評分量表》(見圖2)進行疼痛評估,適用于表達困難的患者,如兒童、老年人,以及存在語言或文化差異或其他交流障礙的患者。

圖2.面部表情疼痛評分量表
3.主訴疼痛程度分級法(VRS):根據患者對疼痛的主訴,將疼痛程度分為輕度、中度、重度三類。
(1)輕度疼痛:有疼痛但可忍受,生活正常,睡眠無干擾。
(2)中度疼痛:疼痛明顯,不能忍受,要求服用鎮痛藥物,睡眠受干擾。
(3)重度疼痛:疼痛劇烈,不能忍受,需用鎮痛藥物,睡眠受嚴重干擾,可伴自主神經紊亂或被動體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