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藥品名稱: 澤彤
- 藥品通用名: 注射用氨磷汀
- 澤彤規格:0.5g*1瓶(按C5H15N2O3PS計)
- 澤彤單位:盒
- 澤彤價格
- 會員價格:
注射用氨磷汀(澤彤)說明書簡要信息:
【澤彤適應癥】
1降低化療所累積的腎臟毒性
對于反復接受順鉑治療的晚期卵巢癌或非小細胞肺癌的患者,氨磷汀用于降低順鉑對腎臟的
蓄積性毒性,而不降低上述病例中順鉑的治療效果。
2.減少頭頸部輻射引起的中度至重度口腔干燥癥
對于進行術后放療且照射窗包括大部分腮腺的頭頸部癌患者,氨磷汀用于降低中度至度口腔干燥的發生率,而不降低故療的療效。
使用限制
對于所批準的適應癥,臨床資料表明氨磷汀對基于順鉑的化療方案或放療的療效并無影響,但由于目前關于在其他疾病情況下氨磷汀對化療或放療的療效影響較少,因此對那些化,放療可以產生顯著治療效果或治愈的腫瘤(例如:某些生殖細胞起的腫瘤患者)則不建議使用氨磷汀。
【澤彤用法用量】
成人:
化療病人:推薦氨磷汀初始劑量為500~600mg/m2,每天一次,化療前30分鐘使用,在15分鐘內靜脈滴注完。
如果輸注過程中血管收縮壓相對基礎水平明顯下降,應停止給藥,具體指標如下:
如血壓在5分鐘內恢復正常且患者無任何癥狀可重新開始輸注,氨磷汀可給全劑量。如果不能全劑量用藥,則下一療程氨磷汀給藥量應酌情減低。
放療病人:推薦氨磷汀初始劑量為200mg/m2,每天一次,在常規分次放療(1.8~2.0Gy)前15~30分鐘使用,在3分鐘內靜脈滴注完。
兒童和70歲以上患者:
對此年齡組病人尚無安全性和有效性數據。
鎮吐治療:
在氨磷汀治療前和治療中,可應用鎮吐藥物如地塞米松5~10mg靜脈注射和5-羥色胺受體拮抗劑。此外還可根據所用化療藥物,應用其他鎮吐藥物。
藥品復溶:
氨磷汀為注射用無菌粉末,在靜脈滴注前,用0.9%無菌氯化鈉注射液9.7毫升配成氨磷汀溶液。復溶溶液(500mg/10mL)在室溫下(約25℃)可保持化學穩定達6小時,在冷藏條件下(2℃~8℃)可保持穩定達24小時。
未研究過澤彤與0.9%氯化鈉注射液以外溶液的相容性。不推薦使用其他溶液。
【澤彤注意事項】
對化療療效的影響:
澤彤先于順鉑給藥,除應用于晚期卵巢癌及非小細胞肺癌外,目前只有有限的資料說明其在治療其他腫瘤時仍保持抗腫瘤療效。盡管一些動物實驗數據表明該藥可能干擾治療,但在大多數腫瘤模型中,化療作用并不因澤彤的作用而降低。鑒于干擾腫瘤治療的可能性,對于化療可以產生顯著治療效果或治愈的腫瘤如:某些生殖細胞起源的腫瘤患者,則不建議使用氨磷汀。
對放療療效的影響:
只是在進行常規分次放療且僅僅當≥75%的雙側腮腺暴露于照射視野時,對氨磷汀進行了研究。在聯合化療和放療以及在加速高分格治療的條件下,氨磷汀對口腔干燥的發生率以及毒性的影響尚無系統研究。因此,對于接受根治性放療的患者,由于目前尚無充分的資料證明在該情況下的腫瘤保護效應,所以不應當使用氨磷汀。
低血壓:
氨磷汀會引起一過性血壓下降,處于低血壓或脫水狀態的患者避免應用澤彤。接受抗高血壓治療的患者如果在使用澤彤24小時前不能停止抗高血壓治療者,同樣不能接受澤彤治療。患者應當在輸注澤彤之前保證足夠的水化,并在注射用藥時保持平臥。在輸注藥物時,應每5分鐘監測一次血壓。應持續輸注不超過15分鐘,長于15分鐘注射可能會產生較多的副作用。如果發生低血壓需要中斷治療時,患者應被保持垂頭仰臥位并使用另一條靜脈輸液通路滴注生理鹽水。
惡心和嘔吐:
建議在氨磷汀治療前和治療中使用鎮吐藥物,在使用如順鉑一類致吐作用較強的化療劑時,這一點尤其必要。當氨磷汀在與強致吐化療藥物合用時,應監測患者體液平衡情況。
低血鈣:
盡管臨床中有關應用澤彤而致低血鈣的報告很少,但應監測有低血鈣危險患者的血清鈣水平,如那些有腎病綜合征的患者,或多次使用氨磷汀的病人,如有必要,應補充鈣。
低血鈣患者慎用。
在有缺血性心臟病、心律失常、充血性心衰、中風或一過性心肌缺血等病史的患者中,氨磷汀的安全性數據尚未建立。
【澤彤禁忌】
禁用于對氨基硫醇化合物過敏者、低血壓或脫水患者、妊娠和哺乳期婦女、肝或腎功能不全者、兒童和70歲以上患者。
【澤彤性狀】
澤彤為白色結晶凍干粉末或塊狀物;有特臭。
【澤彤有效期】
18個月。
【澤彤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227121
【澤彤生產企業】
開封明仁藥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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