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藥品名稱: 迪施泰
- 藥品通用名: 羅庫溴銨注射液
- 迪施泰規格:(5ml:50mg)*5支
- 迪施泰單位:盒
- 迪施泰價格
- 會員價格:
羅庫溴銨注射液(迪施泰)說明書簡要信息:
【迪施泰適應癥】
迪施泰為全身麻醉輔助用藥,用于常規誘導麻醉期間氣管插管,以及維持術中骨骼肌的神經肌肉阻滯。
【迪施泰用法用量】
給藥方法
迪施泰需要通過靜脈注射給予,可靜脈注射或連續輸注。
劑量
和其他神經肌肉阻滯藥物一樣,迪施泰的給藥劑量應個體化。在確定用藥劑量時應適當考慮以下因素:
麻醉方法、手術時間、鎮靜方法和機械通氣的時間,同時應用的其他藥物的相互作用以及病人情況等。建議采用適當的肌松監測技術,以評定肌松深度和恢復狀況。
吸入麻醉藥確可增強迪施泰的神經肌肉阻滯作用,然而臨床上這種藥物的協同作用只有當吸入麻醉藥在組織中濃度達到產生該作用所需濃度時才具有臨床意義。所以,在吸入麻醉下長時間手術(超過1小時)時,迪施泰應減小維持劑量,延長給藥間隔時間或減慢輸注速率。(參見[藥物相互作用])
在成年患者中下列劑量推薦可作為通用的指南,用于氣管插管和各種長短不同的手術的神經肌肉阻滯。
外科手術
氣管插管:
常規麻醉中迪施泰的標準插管劑量為0.6毫克/公斤,60秒內在幾乎所有患者中可提供滿意的插管條件。
維持劑量
迪施泰推薦的維持劑量為0.15毫克/公斤,在長時間吸入麻醉患者可適當減少至0.075-0.1毫克/公斤。最好在肌肉顫搐恢復至對照值的25%或對4個成串刺激具有2-3個反應時給予維持劑量。
連續輸注:
若連續輸注迪施泰,建議先靜注負荷劑量0.6毫克/公斤,當神經肌肉阻滯開始恢復時再行連續輸注。適當調整輸注速率,使肌肉顫搐高度維持在對照的10%左右或維持于對4個成串刺激保持1-2個反應。在成人靜脈麻醉下,維持該水平神經肌肉阻滯時的滴注速率范圍為5-10微克/公斤/m分鐘,吸入麻醉下5-微克/公斤/mi分鐘。因為輸注需要量因人及麻醉方法而異,輸注給藥時建議采用神經肌肉阻滯連續監測。
老年患者、肝臟和,或膽道疾病,和/或腎衰病人的劑量:
老年患者、肝臟和/或膽道疾病,和/或腎衰病人在常規麻醉期間氣管插管的標準劑量為0.6毫克/公斤。
無論采取何種麻醉方法,推薦用于這些病人的維持劑量均為0.075-0.1毫克/公斤,滴注速率為5-6微克/公斤/分鐘。(參見連續輸注,也可參見[注意事項])
超重和肥胖病人的劑量:
當體重超重和肥胖患者(指病人體重超過標準體重30%或更重者)應用迪施泰時,其劑量應考慮肌肉組織的成分并適當減少劑量。
兒童劑量:
對于嬰兒(28天-12個月)、兒童(2-11歲)和青少年(12-18歲),推薦在常規誘導麻醉期間的插管劑量和維持劑量于成人相似。
除兒童以外,嬰兒和青少年連續輸注的速率與成人相同。兒童可能需要更高的輸注速率。推薦兒童使用與成人相同的起始輸注速率,但是在手術期間應該調整輸注速率,使肌肉顫搐幅度維持在對照10%左右或維持于對4個成串刺激(TOF)保持1-2個反應。
尚無充分的資料足以推薦將該藥用于新生兒(0-1月)。
【迪施泰注意事項】
需要適當的麻痹
迪施泰已知對意識、痛閾值或大腦功能活動無影響。因此,給予迪施泰的同時必須適當給予麻醉或鎮靜藥物。
合理給藥和檢測
謹慎調整迪施泰的劑量,由熟悉該藥物作用及其可能的適用并發癥呃經驗豐富的臨床醫生給藥或在其監督下給藥。除非插管機械通氣、氧療和拮抗設施即可可用,否則不應給予迪施泰。簡易給予神經肌肉阻滯藥物(如迪施泰)的臨床醫生使用周神經刺激儀、檢測藥物的作用效果、指導追加劑量的需要量、明確是否充分自然恢復或拮抗,且如果給與追加劑量,進行檢測以減少藥物過量引起的并發癥。
如果使用琥珀酰膽堿插管,應等患者從琥珀酰膽堿有道德神經肌肉阻滯作用中臨床恢復后在再使用迪施泰。
呼吸機麻痹
由于迪施泰可導致呼吸機麻痹,必須對使用此藥的患者進行通氣支持,直至自主呼吸充分恢復。同時用所有神經肌肉阻滯藥物一樣,預計插管的可能困難十分重要,特別是將此神經肌肉阻滯藥物作用于快速順序誘導麻醉時。
殘余箭毒化
與其他神經肌肉阻滯藥物一樣,已報告迪施泰存在殘余箭毒化作用。為了防止殘余箭毒化作用造成的并發癥,建議確保患者的神經肌肉阻滯功能充分恢復后再進行拔管。老年患者(65歲或以上)發生殘余神經肌肉阻滯的風險可能增加。此外還應考慮到可能導致術后拔管后發生殘余箭毒化的其他因素(例如,藥物相互作用或患者病情)。如果沒有按照標準臨床操作實施麻醉,應考慮使用舒更葡糖鈉注射液或者其他神經肌肉阻滯拮抗劑,尤其是在更容易發生殘余箭毒化作用的病例中。
速發過敏反應
使用神經肌肉阻滯藥物后可能出現速發過敏反應。應始終針對這種反應采取預防措施。對于那些既往對神經肌肉阻滯藥物發生過速發過敏反應的患者,也需要采取預防措施,因為無論是去極化類或者非去極化類神經肌肉阻滯藥物之間都有可能發生交叉過敏反應。
在重癥監護病房中的長期使用
尚未研究迪施泰在重癥監護病房(ICU)看人長期使用情況。如同其他非去極化神經肌肉阻滯藥物,在重癥監護病房長期給藥期間,迪施泰可能形成明顯的耐藥性。雖然不清楚這種耐藥的形成機制,但受體上調可能是一種促進因素。強烈建議,在給藥和恢復期間,利用神經剌激儀,連續監測神經肌肉傳遞。如果對神經刺激無明確反應(四個成串剌激一次顫搐),不應給予追加劑量的迪施泰或任何其他神經肌肉阻滯藥物。在重癥監護病房,嘗試斷開長期接受神經肌肉阻滯藥物患者的通氣設備初期,可能發現長時間的肌肉麻痹和/或骨骼肌無力。
據報道,在ICU中單獨或與糖皮質激素聯合長期使用其他非去極化神經肌肉阻滯藥物時,患者出現肌病。因此,對于接受神經肌肉阻滯藥物和糖皮質激素的患者,應盡可能限制神經肌肉阻滯藥物的使用時間,且僅根據處方醫師的意見,在藥物的特定利益大于風險時使用。
對駕駛和操作機械能力的影響
由于迪施泰是作為全麻的輔助用藥,因此對于能走動的患者來說,全麻后應采取常規的預防性措施。
以下情況可能影響迪施泰的藥代動力學和域藥效動力學:
肝臟和域膽道疾病和腎衰
由于羅庫溴銨自尿和膽汁排泄,因此對臨床明顯肝臟和域膽道疾病和/或腎衰的患者應慎用迪施泰。此類患者采用0.6毫克/公斤的羅庫溴銨時觀察到藥物作用時效延長。
循環時間延長
與循環時間延長有關的各種情況,例如心血管疾病、髙齡、水腫等導致分布容積増大,均可能使起效作用減慢。由于血漿清除率降低,藥物作用的持續時間也可能會延長。
神經肌肉疾病
與其他神經肌肉阻滯藥物一樣,迪施泰在用于患有神經肌肉疾病或曾經患有脊髓灰質炎的患者時應該極其謹慎,因為這些患者對神經肌肉阻滯藥物的反應可能會發生明顯改變。這種改變程度和方向變化可能存在很大差異。對于患有重癥肌無力或肌無力綜合征(Eaton-Lambert)患者,小劑量的迪施泰可能會產生明顯效應,因此,應該根據反應調節劑量。
低溫
低溫條件下手術時,迪施泰的神經肌肉阻滯效應增強,持續時間延長。
肥胖
與其他神經肌肉阻滯藥物一樣,當根據患者的實際體重計算給藥劑量時,迪施泰在肥胖患者中可出現藥物作用持續時間和自然恢復時間的延長。
燒傷
已知燒傷患者對非去極化神經肌肉阻滯藥物具有耐藥性。因此建議依據患者的反應調節劑量。
引起神經肌肉阻滯增強或耐藥的條件/藥物
增強:在惡病質或虛弱患者、神經肌肉疾病患者和癌病患者中,已發現非去極化神經肌肉阻滯藥物的神經肌肉阻滯作用明顯增強。
對這些患者或對神經肌肉阻滯增強或逆轉困難的其他患者,應考慮減少迪施泰的初始推薦劑量。
低鉀血癥(例如,劇烈嘔吐、腹瀉及利尿劑治療后}、高鎂血癥、低鈣血癥(經過大量輸血后)、低蛋白血癥、脫水、酸中毒、高碳酸血癥。
因此,應盡可能糾正嚴重電解質失衡、血液pH值改變或脫水。
耐藥:非去極化藥物的耐藥與骨熬肌乙酰膽堿受體上調一致,與廢用性萎縮、去神經支配和直接肌肉損傷有關。有時在腦性麻痹患者中對非去極化藥物的耐藥也可能與受體上調有關。當對這些患者給予迪施泰時,神經肌肉阻滯的持續時間可能會縮短,由于對非去極化神經肌肉阻滯產生了耐藥,給藥次數可能會更高。
評價恢復的臨床證據
應評價患者的神經肌肉恢復的臨床證據,例如,5秒抬頭、適當發聲、通氣和上呼吸道通暢。當患者表現出肌肉無力跡象時,必須支持通氣。在乏力、癌病和同時使用某些增強神經肌肉阻滯或單獨引起呼吸抑制藥物的情況下,恢復可能會被延遲。在這種情況下,其治療如同對藥物過量中提到的治療。
外觀檢查
當溶液和容器允許時,在注射液給藥前,應觀察注射溶液中是否有顆粒物和溶液的透明度。如果有顆粒物,切勿使用該注射液。
安全性和處理
迪施泰無特殊暴露限值規定。如果發生眼睛接觸,用清水沖洗至少10分鐘。
外滲
如果發生外滲,可伴有局部剌激癥狀或體征。應馬上終止注射或輸液,并通過另外的靜脈通路重新給藥。
【迪施泰禁忌】
對羅庫溴銨或溴離子或迪施泰中任何輔料成分有超敏反應者。
【迪施泰性狀】
迪施泰為無色至微黃色的澄明液體。
【迪施泰有效期】
18個月
【迪施泰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183109
【迪施泰生產企業】
廣東嘉博制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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