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屑病維吾爾醫學命名為節熱比(銀屑病),是指體內環境改變或在體外有害因素的作用下,體液發生失衡、人體氣質失調,堿性黏液質偏盛變成為異常黑膽質,凝結沉著于皮膚組 織,損害局部所致的慢性
皮膚病[1].維吾爾醫學認為本病與飲食因素有直接有關,而對季節更換的適應能力、精神因素等為本病的誘發因素[2].本研究采用流行病學回顧性調查研究手段[3],以新疆地區5家維吾爾醫醫院確診為銀屑病的患者住院病歷作為研究對象,重點收集住院病歷中的治療學、護理學、療效判斷學等方面的臨床資料,建立臨床資料信息(數據)庫,對臨床資料信息進行統計學處理,總結并分析維吾爾醫學治療銀屑病經驗和臨床治療標準技術。
目的:回顧新疆5家維吾爾醫醫院節熱比(銀屑病)診療資料,總結維吾爾醫治療原則和方法、護理措施、臨床療效等,為制定銀屑病維吾爾醫診療標準規范化技術提供依據。方法:以1998-2008年期間在新疆5家維吾爾醫醫院確診為銀屑病并住院接受治療患者病歷為研究對象,對495例接受維吾爾醫傳統治療方法蒙孜吉和木斯合力、專治藥物過程進行回顧性調查,總結并分析臨床住院資料。結果:495例中,痊愈194例(39.20%),顯效144例(29.09%),有效155例(31.31%),無效2例(0.40%)。單純發生銀屑病的患者,由于致病合立體海日臺比依種類、密雜吉不同,所用蒙孜吉、木斯合力、專治藥物、護理、飲食禁忌等措施也不同,突出了個體化治療方法。結論:根據病程長短、致病合立體種類屬性、異常改變的密雜吉類型,采取的個體化治療原則和方法有差異,維吾爾醫藥療效也有差異。正確判斷致病合立體海日臺比依,并針對用藥,臨床療效確切且安全、可靠。
1 資料與方法
1.1 研究對象
選取1998年1月-2008年12月期間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和田地區、喀什地區、庫爾勒市維吾爾醫醫院及新疆維吾爾醫學專科學校直屬醫院5家醫院確診為銀屑病住院接受治療的患者住院病歷。剔除帶有并發癥或其他合并皮膚病或患有其他心、腦、肝、腎系統嚴重疾病、孕婦和哺乳期婦女、精神失常的患者病歷,篩選單純患銀屑病495例進行回顧性調查。
1.2 方法
所選住院病歷中收集既往治療史和本次住院治療史,蒙孜吉(成熟劑)、木斯合力(清除劑)的名稱、用法,專治藥物的名稱、用法、用量,外敷藥物名稱、用法,理療種類、日光浴方法、持續時間、次數等,合并用西藥的種類、名稱、用法等;護理措施種類、方法;療效評定學資料中收集住院期間出現的并發癥和痊愈、顯效、有效、無效、病情惡化等疾病轉歸屬性。
1.3 統計學方法
采用SPSS13.0統計軟件對數據進行統計學處理,對于不同生長部位和數量是否影響療效采取秩和檢驗,對于其關系采用秩相關分析。對治療學資料的指標如蒙孜吉劑量、常用護理措施、疾病轉歸描述其分布。對于不同蒙孜吉劑量的療效、木斯合力不同劑量的療效有無差別采用秩和檢驗。雙側檢驗,檢驗水準為0.05,P≤0.05表示組間差異有統計學意義[3].
2 結果與分析
2.1 治療學資料
2.1.1 治療原則和方法
338份病歷中沒有記載治療原則、方法,記載治療原則、方法的病歷有157份,主要原則方法是常規護理,二級護理,根據致病合立體屬性和特性服用不同的蒙孜吉、木斯合力,采取不同的飲食禁忌,等到致病合立體成熟被清除后,采取對癥治療,抗炎清血,局部用藥等。
2.1.2 蒙孜吉服用劑量與療效的關系
蒙孜吉種類分布:使用蒙孜吉495例,其中蒙孜吉白里海密196例(39.60%),蒙孜吉賽危大依42例(8.48%),蒙孜吉賽非拉依38例(7.68%),買提布合夏塔熱30例(6.06%),蒙孜吉賽危達依賽非拉依29例(5.86%),蒙孜吉白里海蜜賽非拉依21例(4.24%),依提非利夏合塔熱等其他蒙孜吉139例(28.08%)。蒙孜吉服用劑量與單藥療效之間的關系見表1.服用劑量每日3次,每次≥100 mL病例痊愈例數最多,χ2=1.661,P=0.436,表示服用劑量與療效沒有關系。表1 銀屑病患者蒙孜吉(成熟劑)服用劑量與單藥療效的關系
2.1.3 木斯合力服用劑量與療效的關系
木斯合力種類分布:復方夏塔熱糖漿83例(16.77%),買提不合艾力樂16例(3.23%),賽危達依木斯合力37例(7.47%),賽非拉依木斯合力31例(6.26%),買提布合夏合塔熱41例(8.28%),白里海蜜木斯合力67例(13.54%),買提布合艾皮提蒙18例(3.64%),庫爾斯羅哈尼孜亞15例(3.03%),其拉帕糖漿等其他各種木斯合力187例(37.78%)。
木斯合力治療服用劑量分布:200 mL/次、每日3次3例(0.61%),130 mL/次、每日3次1例(0.20%),100 mL/次、每日3次237例(47.88%),80 mL/次、每日3次207例(41.82%), 70 mL/次、每日3次3例(0.61%),60 mL/次、每日3次7例(1.41%),50 mL/次、每日3次7例(1.41%),40 mL/次、每日3次1例(0.20%),30 mL/次、每日3次3例(0.61%),20 mL/次、每日3次26例(5.25%)。 木斯合力治療服用劑量與單藥療效之間的關系見表2,每日3次、每次≥100 mL服用療效顯著,所占比例較多。χ2=0.356,P=0.837,表示服用劑量與療效沒有關系。表2 銀屑病患者木斯合力(清除劑)服用劑量與單藥療效的關系
2.1.4 專治藥物
最常用的專治藥物有依提爾菲力夏塔熱149例(30.12%),炎消迪娜爾糖漿45例(9.09%),買居尼曲比親45例(9.09%),清熱卡森顆粒25例(5.05%),庫爾斯克比熱提22例(4.44%),蘇甫皮依提爾菲力35例(7.07%),依提爾菲力曲比親11例(2.22%)。買居尼吾血白106例(21.41%),四訶曲比親蜜膏27例(5.45%),艾飛膠囊17例(3.43%),清血膠囊13例(2.63%)等。
2.1.5 外敷藥物
玫瑰花油108例(21.82%),克比熱提軟膏156例(31.52%),艾米熱孜軟膏45例(9.09%),古力油40例(8.08%),巴旦木油30例(6.06%)司馬甫軟膏31例(6.26%),蛋黃油4例(0.81%),再屯油3例(0.60%),有78例(15.76%)沒有使用外用藥物。
2.1.6 維吾爾醫藥合用西藥與療效的關系
治療過程中,單獨使用維吾爾醫藥療效顯著高于聯合用藥,單純接受維吾爾醫藥治療患者482例,聯合用藥13例。計算Z=-2.233,P=0.026,表示差異有統計學意義。使用西藥不會提高維吾爾醫藥的療效或總的療效提高,單獨使用維吾爾醫藥療效顯著。見表3.表3 銀屑病患者是否合用西藥與療效的關系(例)
2.2 護理措施
入院后護理級別有二級護理、三級護理、常規護理。護理措施有心理護理、飲食護理、健康教育、衛生護理、用藥護理、日照護理、外用藥物護理、進藥浴護理、踩藥石子護理等。
2.3 療效評定學資料
2.3.1 治療期間的并發癥
治療期間有143例患者出現不同程度并發癥,其余352例中沒有出現并發癥。出現的并發癥有皮膚瘙癢66例(79.52%),皮膚疙瘩38例(46.91%),皮屑29例(36.25%),出血10例(12.50%)。
2.3.2 病變部位與療效的關系
頭部痊愈103例、面部痊愈9例、雙上肢32例所占比例較高,經秩和檢驗,χ2=28.187, P=0.000,故不同發病部位對療效的影響有統計學意義。
2.3.3 腎功能指標和療效的關系
腎功能指標尿素氮與肌酐與療效的相關性分析,P>0.05,腎功能指標與療效的相關性沒有統計學意義。見表4.表4 銀屑病患者腎功能指標與療效的關系
2.3.4 疾病轉歸
被調查的495例患者中,痊愈194例(39.20%),顯效144例(29.09%),有效155例(31.31%),無效2例(0.40%)。
3 討論
從銀屑病維吾爾醫治療原則分布分析來看,大部分既往住院病歷中沒有記載治療原則,部分維吾爾醫醫療機構或醫師醫療活動不規范,對認識疾病本質存在缺陷,沒有原則、盲目采取治療,一定程度上影響臨床療效。
蒙孜吉服用劑量與療效關系分析中,使用蒙孜吉患者中蒙孜吉白里海密占的比例最多。致病合立體海日臺比依蒙孜吉中白里海密海日臺比依蒙孜吉較多,但沒有按照白里海密海日臺比依形成屬性和特點來使用蒙孜吉,而籠統地使用白里海密蒙孜吉現象嚴重。這種現象在一定程度上影響銀屑病的臨床療效。各家維吾爾醫醫院臨床醫師對蒙孜吉和木斯合力使用原則及方法的認識和理解以及治療過程的重要性的認識淺薄或根本沒有,書寫住院病歷過程中未能夠充分進行維吾爾醫學辨證分析,未能突出維吾爾醫學特色療法,出現很多信息缺乏的現象,嚴重影響了臨床診療水平提高和發展,是目前維吾爾醫學領域亟待解決的問題。
常用蒙孜吉服用劑量分布中,每日3次、每次大于100 mL病例痊愈數量最多,服用劑量與療效沒有關系。木斯合力服用劑量每日3次,每次100 mL以上服用療效顯著,所占比例較多。但是統計顯示木斯合力服用劑量的多或少與療效沒有關系,只要服用都能過獲得一定療效。服用劑量多,清除合立體海日臺比依較顯著、起效快些。
專治藥中,伊提熱非力夏合塔熱使用最多。外用藥種類多,應根據患者密雜吉屬性選用藥,提高用藥針對性。治療過程中合用西藥對療效影響分析顯示,合用西藥不會提高維吾爾醫藥療效或提高總療效,單獨使用維吾爾醫藥療效顯著、可靠、安全。
調查顯示,維吾爾醫傳統治療方法分清致病合立體海日臺比依屬性,異常改變密雜吉特點,采取傳統的蒙孜吉和木斯合力用藥原則、方法,系統地治療銀屑病療效確切、用藥安全、可獲得良好的臨床療效。
(參考來源:《維吾爾醫治療銀屑病回顧性調查分析》居來提?托合提1,吐爾洪?艾買爾1,斯拉甫?艾白2,艾合買提江?買買提2,,《中國中醫藥信息雜志》2010年11月17卷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