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兒童發熱
發熱,常常是兒童就醫的主要原因。發熱的定義是口腔溫度等于或大于37.8℃,腋下溫度大于37.2℃,或5歲以下兒童直腸溫度大于38℃。3個月以下的小嬰兒通常使用直腸溫度是可靠的。
一般來說,發熱的兒童中有以下3種情況需要給與特殊的注意:①2個月以下的小嬰兒伴有任何原因的發熱;②6——24個月的小兒肛溫高于38.9℃,且白細胞計數異常;③體溫等于或高于41℃的所有兒童。
二、臨床表現
小于2個月的嬰兒發熱時不能預測疾病的嚴重程度。一個嚴重的感染其臨床表現常輕微,且無特異性。因此,所有小于2個月的嬰兒一旦出現發熱(如直腸溫度大于38℃),要由醫生對其進行全面的檢查,包括血培養、尿液分析等。除此之外,在等待化驗結果的同時,應該開始抗生素的治療。
6——24個月的小兒,當體溫高于38.9℃,且白細胞計數小于5000/mm3,或大于15000/mm3,有菌血癥的危險。應考慮做血培養、腰穿、尿液分析和胸部X線檢查,以便確定感染的病因。
溫度升高大于41℃通常與細菌性疾病有關,任何年齡的兒童超過41℃的發熱,都應該除外菌血癥和腦膜炎
三、退熱治療
孩子發燒了該怎么辦?一般建議38.5℃以下進行物理降溫,如減少衣服、多喝水、使用退熱貼、溫水洗澡等,而高于38.5℃則需要使用退燒藥。
不要使用酒精擦拭,尤其是兒童,酒精容易透過兒童稚嫩的皮膚導致其酒精中毒。
1.對乙酰氨基酚是,適用于3個月以上的兒童和成人。
兒童服用對乙酰氨基酚每次劑量為每千克體重15毫克,每4——6小時1次,1天多4次。對乙酰氨基酚合理劑量下使用,但超過劑量服用會造成肝腎損傷,特別是肝損傷。
兒童應選用液體劑型、顆粒劑、栓劑。栓劑的吸收不經過肝臟,不刺激胃腸道,比口服的方式起效要快。
常用的復方
感冒藥中,往往含有“對乙酰氨基酚”,如兒童用的氨酚烷胺顆粒、氨酚黃那敏顆粒、氨酚麻美糖漿、酚麻美敏混懸等。如果必須同時使用含有對乙酰氨基酚的其它藥物,累計的劑量應該在推薦的范圍內。
2.布洛芬適用于6個月以上的兒童和成人。
蠶豆病即遺傳性葡萄糖-6-磷酸脫氫酶(G6PD)缺乏癥患者退燒時,應避免使用對乙酰氨基酚,但是可以使用布洛芬。
使用對乙酰氨基酚退燒無效的患者,也可以考慮使用布洛芬退燒。兒童服用布洛芬每次用量為每千克體重10 毫克,每6 ——8小時一次,1天多4 次。
布洛芬退燒作用比較強,退燒過程中會導致人體大量出汗,因此布洛芬退燒不適用于有脫水癥狀的患者。
布洛芬通過腎臟排泄,腎臟功能不好的患者也要謹慎使用。胃或
十二指腸潰瘍、支氣管
哮喘(包括服用其它非甾體類抗炎藥后誘發哮喘者)、對其它非甾體類抗炎藥過敏者、腎臟疾病患者禁用。也禁用于血液凝固和血細胞生成障礙者。
3.不要交替使用對乙酰氨基酚和布洛芬。
一是,至今沒有交替使用對乙酰氨基酚和布洛芬的有效性數據;
二是,兩種藥物作用機制相同,毒副作用類似,合用毒副作用相加,特別是腎毒性;
在使用所有非甾體抗炎藥治療過程中的任何時候,都可能出現胃腸道出血、潰瘍和穿孔的不良反應,其風險可能是致命的。這些不良反應可能伴有或不伴有警示癥狀,也無論患者是否有胃腸道不良反應史或嚴重的胃腸事件病史。所有非甾體抗炎藥,包括COX-2選擇性或非選擇性藥物,可能引起嚴重心血管血栓性不良事件、心肌梗塞和
中風的風險增加,其風險可能是致命的。
三是,違反原衛生部《處方管理辦法》,屬于重復用藥。
來源:藥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