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由于外科技術的進步、保存方法的改進、高速交通的發達、移植中心的建立,特別是新的副作用少、效力強大的免疫抑制劑如環孢素 A和單克隆抗體OKT3的應用,器官移植的療效大為提高。然而,患者需要的不僅僅是成功的器官移植手術,術后的抗排斥反應以及移植物的存活期也是患者和醫學界最關注的課題。本文將帶您了解關于器官移植排斥的類型。
一、宿主抗移植物反應
1、超急排斥
一般在移植后24小時發生。目前認為,此種排斥主要由于ABO血型抗體或抗Ⅰ類主要組織相容性抗原的抗體引起的。受者反復多次接受輸血,妊娠或既往曾做過某種同種移植,其體內就有可能存在這類抗體。在腎移植中,這種抗體可結合到移植腎的血管內皮細胞上,通過激活補體有直接破壞靶細胞,或通過補體活化過程中產生的多種補體裂解片段,導致血小板聚集,中性粒細胞浸潤并使凝血系統激活,最終導致嚴重的局部缺血及移植物壞死。超急排斥一旦發生,無有效方法治療,終將導致移植失敗。因此,通過移植前ABO及HLa 配型可篩除不合適的器官供體,以預防超急排斥的發生。
2、急性排斥
排斥反應中最常見的一種類型,一般于移植后數天到幾個月內發生,進行迅速。腎移植發生急性排斥時,可表現為體溫度升高、局部脹痛、腎功能降低、少尿甚至無尿、尿中白細胞增多或出現淋巴細胞尿等臨床癥狀。即使進行移植前HLA配型及免疫抑制藥物的應用,仍有30%~50%的移植受者會發生急性排斥。大多數急性排斥可通過增加免疫抑制劑的用量而得到緩解。
3、慢性排斥
一般在器官移植后數月至數年發生,主要病理特征是移植器官的毛細血管床內皮細胞增生,使動脈腔狹窄,并逐漸纖維化。慢性免疫性炎癥是導致上述組織病理變化的主要原因。目前對慢性排斥尚無理想的治療措施。
二、移植物抗宿主反應
如果免疫攻擊方向是由移植物針對宿主,即移植物中的免疫細胞對宿主的組織抗原產生免疫應答并引起組織損傷,則稱為移植物抗宿主反應(GVHR)。GVHR的發生需要一些特定的條件:
①宿主與移植物之間的組織相容性不合;
②移植物中必需含有足夠數量的免疫細胞;
③宿主處于免疫無能或免疫功能嚴重缺損狀態。GVHR主要見于骨髓移植后。此外,脾、胸腺移植時,以及免疫缺陷的新生兒接受輸血時,均可發生不同程度的GV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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