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器官移植在二十世紀以前一直是人類的夢想,器官移植指的是將健康的器官移植到通常是另一個人體內使之迅速恢復功能的手術,目的是代償受者相應器官因致命性疾病而喪失的功能。
廣義的器官移植包括細胞移植和組織移植。若獻出器官的供者和接受器官的受者是同一個人,則這種移植稱自體移植;供者與受者雖非同一人,但供受者(即同卵雙生子)有著完全相同的遺傳素質,這種移植叫做同質移植。人與人之間的移植稱為同種(異體)移植;不同種的動物間的移植(如將黑猩猩的心或狒狒的肝移植給人),屬于異種移植。器官移植給人們帶來了無限的希望,隨著醫學水平的不斷提高,器官移植成功率越來越高。
常用的移植器官有腎、心、肝 、胰腺與胰島、甲狀旁腺、心肺、骨髓、角膜等。在發達國家,腎移植已成為良性終末期腎病(如慢性腎小球腎炎、慢性腎盂腎炎等所致的慢性腎功能衰竭)的首選常規療法。
哪些臟器可以接受器官移植?
心臟:由各種病因導致的心臟衰竭的病人,心臟移植是唯一的治療方法。
肺臟:終末期良性肺部疾病的患者,經過傳統內科治療無法治愈,但估計尚有1-3年存活希望,可考慮進行肺移植手術來改善身體狀況。
肝臟:處于良性肝病末期,無法用傳統內科手術治療的患者,肝臟移植是唯一的方法。
腎臟:當一些疾病對腎臟產生損害,腎臟不能發揮正常的生理功能時,就會逐漸發展為腎功能不全,氮質血癥,其終末期就是尿毒癥。挽救尿毒癥患者生命的方法包括透析和腎臟移植。
胰臟:胰臟移植多數是與腎臟移植同時進行的,主要用于治療晚期糖尿病、I型糖尿病、和胰切除后糖尿病。
百濟藥師溫馨提醒:想解決器官移植的來源問題,救治更多的危重病人,首先要提高公眾對死亡這一概念的正確認識,建立腦死亡,即人死亡的科學概念。同時科學地制定出保護應用腦死亡供體的法律,使器官捐贈科學化、制度化、法律化,從而使器官移植事業既能被人們所理解、接受,又能成為人們主動參與的自覺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