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維汀(貝伐珠單抗)是重組的人源化單克隆抗體,由瑞士羅氏研發生產,于近日在國內上市。安維汀能與腫瘤血管內皮生長因子 (VEGF)結合,使其不能刺激血管生長,從而使腫瘤生長所需的血液、氧氣和其他營養被阻斷,阻止它們的生長或向身體其他部位蔓延,最終實現抗癌的作用。
由于安維汀良好的抑制腫瘤血管生長特性,目前已經在美國、歐盟等地批準用于結直腸癌、非小細胞肺癌、乳腺癌、惡性膠質瘤和腎細胞癌等疾病的治療。
安維汀適應癥
安維汀在大陸獲批的適應癥是:
貝伐珠單抗聯合以5-氟尿嘧啶為基礎的化療適用于轉移性結直腸癌患者的治療
其他國家/地區的適應癥:
與氟尿嘧啶聯合治療轉移性結直腸癌
與含鉑化療方案聯用一線治療不可切除的晚期、轉移性或復發性非小細胞肺癌(鱗型除外)
與干擾素-2α一線治療晚期和/或轉移性腎細胞癌
單藥治療曾經治療過、繼而出現疾病進展的多形性膠質母細胞瘤
給藥劑量(其他國家/地區)
結直腸癌:5mg/kg或10 mg/kg,每隔2周給藥一次;或7.5 mg/kg或15mg/kg,每隔三周一次
乳腺癌:10 mg/kg,每隔2周給藥一次;或15 mg/kg,每隔3周給藥一次
肺癌:7.5 mg/kg或15 mg/kg,每隔3周一次,聯合含鉑化療方案共6個周期,然后單藥治療
腎細胞癌:10 mg/kg,每隔2周一次
多形性膠質母細胞瘤:10 mg/kg,每隔2周一次
給藥方法:
(1)不能將貝伐珠單抗注射液與右旋糖或葡萄糖溶液同時或混合給藥
(2)不能采用靜脈內推注或快速注射(Bolus)。
(3)貝伐珠單抗應該由專業衛生人員采用無菌技術稀釋后才可輸注。
首次靜脈輸注時間需持續90分鐘以上。
其后的輸注:如果第一次輸注耐受性良好,則第二次輸注的時間可以縮短到60分鐘;如果患者對60分鐘的輸注也具有良好的耐受性,那么隨后進行的所有輸注都可以用30分鐘的時間完成。
建議首次輸注應在化療藥物之后,之后的輸注可以再化療藥物之前或之后
(4)抽取所需的貝伐珠單抗,貝伐珠單抗溶液的終濃度應該保持在1.4~16.5mg/ml之間。建議稀釋到總體積為100ml的0.9%氯化鈉注射液
(5)因為產品未含防腐劑,所以小瓶中所有剩余的藥品都要丟棄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