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化不良是一系列可歸因于上消化道區域胃十二指腸區域的癥狀。功能性消化不良,一種復發緩解障礙,是以上癥狀的最常見原因。目前功能性消化不良診斷的標準是羅馬III標準,由羅馬III委員會(一個該領域專家的跨國協作小組)制定。近期,《NEJM》雜志上發表了一篇功能性消化不良的綜述,本篇文章中醫脈通整理了功能性消化不良的診斷部分,詳情如下:
功能性消化不良羅馬III標準由感覺到腹部疼痛或灼熱,早飽(不能完成一頓正常量飲食),在飯中或飯后飽脹,或者這些癥狀聯合組成(表1)。癥狀必須是長期的,至少每周發生同時不少于6個月,而且不是器質性病變。根據這一定義,在社區中功能性消化不良的全球患病率在5%~11%。高達40%的功能性消化不良人群會向醫生咨詢,疾病的負面情緒會影響出勤和工作效率。因此,醫生們能夠識別功能性消化不良,明智地應用調查和診斷性檢測,推薦有效治療是很重要得,這樣才能最大限度減少這種疾病潛在的負面社會和經濟影響。
功能性消化不良的診斷
癥狀不能可靠地區分疾病形式的器質性和功能性,所以對于醫生來說面臨的挑戰是,在功能性消化不良和胃或十二指腸的器質性病變上區分評估消化不良患者,因為這些會引起相似的癥狀(表1)。在大多數情況下,病因可以通過上消化道內鏡方式確認,一項測試顯示低于10%的消化不良患者會有
消化性潰瘍,低于1%的患胃食管癌,以及超過70%的患有功能性消化不良。乳糜瀉和很多胃腸道疾病相似,但是其頻率在消化不良人群中未顯著增加。患者的藥物治療史應該被核查,但是藥物治療通常不會引起消化不良。
鑒于上消化道內鏡鑒別器質性病變率較低,在所有消化不良患者中開展這一檢查既不可取也不現實。一項研究表明,在消化不良患者中檢出上消化道
腫瘤的成本是超過8萬美元。指南推薦消化不良患者報告有所謂的危險癥狀(表2),這可能提示一種潛在的胃食管癌,需要進行緊急的上消化道內鏡檢查;然而,只有一小部分接受這一檢測的患者顯示
癌癥,這說明危險癥狀只有適度的預測能力。
對于只有簡單消化不良而沒有危險癥狀的患者來說,最可能的診斷是功能性消化不良,任何進一步診斷性檢測的需要取決于幽門螺桿菌感染的背景。在人群中感染的患病率至少為10%,幽門螺桿菌的非侵入性檢測有C13標記的尿素呼氣試驗和糞便抗原檢測。
功能性消化不良可能與胃十二指腸區域外的其他胃腸道疾病混淆,包括其他功能紊亂。過去20年中,致力于規范功能性消化不良的定義,部分降低了與其他功能性胃腸病的重疊。在很大程度上,這一目標通過在提示胃食管反流(GERD)癥狀人群中排除功能性消化不良實現,例如胸骨后燒灼痛,酸反流入口,或者
腸易激綜合征,這些以下腹部疼痛或不適為特征。盡管有這樣的努力,在一項研究中,超過50%滿足功能性消化不良標準的患者,在正常的48小時pH檢查中報告有燒心和反流。常見的共同作用機制,如胃底未能適當放松,可能在重疊的功能性消化不良和燒心患者中有這類癥狀。在一項因子-分析研究中,存在下消化道癥狀,例如
腹瀉和
便秘,會增加醫生區分功能性消化不良人群和沒有消化不良人群的能力。
功能性消化不良癥狀和胃輕癱癥狀之間也有重疊。超過1/4的功能性消化不良患者有胃排空延遲的證據,在一項研究中,86%的胃輕癱患者符合功能性消化不良標準,這提示這些疾病有著相似的病理生理特點,癥狀重疊的程度也意味著診斷性檢測的能力區分功能性消化不良和胃輕癱是有限的。
來源:醫脈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