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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普美欣適應癥】
適用于肺結核病的二線治療藥物,經一線抗結核藥(如鏈霉素、異煙肼、利福平和乙胺丁醇)治療失敗者,或對上述藥物中的一種或數種產生毒性作用或細菌耐藥時,海普美欣可作為聯合用藥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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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普美欣注意事項】
1.聽力減退、重癥肌無力、
帕金森病、腎功能不全者慎用。
2.用藥期間應注意檢查:(1)聽力測定每周1~2次,最好作電測聽檢查,每月1次。(2)定期作前庭功能及腎功能測定,尤其是腎功能減退或第8對腦神經病變患者,每周1~2次,如尿素氮30mg/100ml以上需減量或停藥。(3)肝功能測定,尤其與其他肝毒性抗結核藥合用時。(4)血鉀濃度測定:用藥前、治療中每月測定一次。
3.對診斷的干擾:酚磺酞及磺溴酞鈉排泄試驗的結果降低;血液尿素氮及非蛋白氮的測定值可能增高。
4.失水患者,由于血藥濃度增高,可能增加毒性反應。
5.海普美欣單用時細菌可迅速產生耐藥,故海普美欣只能與其他抗菌藥聯合用于結核病的治療。海普美欣與卡那霉素有交叉耐藥性,但與其他抗結核藥無交叉耐藥性。
6.腎功能減退的患者按下表調整劑量:肌酐清除率/(ml/分鐘)/(ml/秒)劑量(按鹽基計算)≥110(1.84)按正常人用量100(1.67)每日1次,12.7mg/kg80(1.33)每日1次,10.4mg/kg60(1.00)每日1次,8.2mg/kg50(0.83)每日7mg/kg,或每48小時14mg/kg40(0.67)每日5.9mg/kg,或每48小時11.7mg/kg30(0.50)每日4.7mg/kg,或每48小時9.5mg/kg20(0.33)每日3.6mg/kg,或每48小時7.2mg/kg10(0.17)每日2.4mg/kg,或每48小時4.9mg/kg0(0)每日1.3mg/kg,或每48小時2.6mg/kg或每72小時3.9mg/kg
7.用藥2~3周后如病情好轉,仍需繼續用完整個療程。
8.注射海普美欣時需作深部肌內注射,注射過淺可加重疼痛并發生無菌性膿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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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普美欣禁忌】
對海普美欣過敏者及孕婦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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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普美欣性狀】
海普美欣為白色或類白色粉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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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普美欣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3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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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普美欣生產企業】
和力達(信陽)藥業有限責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