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國家藥監局于今年8月2號發布藥用輔料監督管理相關規定,強制各企業(包括中小型企業)最遲于明年2月1日開始執行藥用輔料生產GMP。
我國藥用輔料的研發起步較晚,從上世紀80年代開始,口服固體制劑藥用輔料的研究才得到重視。由于輔料品種較少,規格不全,技術含量低,質量不穩定,嚴重影響了制劑的質量及研發,特別難以適應新劑型、新品種研發的需要。面對此種情況,在當時的國家醫藥管理局的支持下,設立了輔料開發的科研項目,由全國科研單位、大專院校、生產企業合力,共同推進我國藥用輔料的研發、應用及推廣,這些積極措施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但是仍不能滿足藥用輔料發展需要。
近年來,隨著醫藥產業的快速發展特別是創新制劑的迫切需求,“加大對藥用輔料的研究和應用力度,鼓勵和促進藥用輔料產業的健康快速發展”的觀點得以強化并落實,我國藥用輔料產業也進入了快速發展時期,輔料品種日趨豐富,質量明顯提升,部分輔料生產企業發展迅猛。尤其是“十一五”和“十二五”期間,藥用輔料行業的小、散、亂生產格局引起國家的高度重視,并在各個層面著手布局加以改變。
在工信部發布的《醫藥工業“十二五”發展規劃》中,“加強新型藥用輔料的開發”被作為當前的主要任務和重點發展領域。特別值得一提的是,“重大新藥創制”科技重大專項在“十二五”期間,首次把新型藥用輔料開發的關鍵技術列入研究課題,以“重點研究建立改善藥品的性能、提供特殊功能、保證藥品用藥安全和藥效等新藥用輔料研究開發的新技術和新方法,促進相關創新制劑或釋藥系統的研究開發”為目標,同時還鼓勵以產學研聯盟的形式申報,即由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共同進行相關產品的開發。張強介紹:“一些從事新輔料、新劑型開發的企業,如綠葉集團開發的微球及其輔料,石藥集團開發的脂質體及相關輔料,都取得了相當突出的成績。”
盡管目前國內有一些藥用輔料企業開始暫露頭角,但是從國內藥用輔料行業的整水平上看,存在多、小、散的特點,很多輔料同時用于食品和藥品,質量參差不齊。困擾國內藥用輔料企業發展的不是資金和市場,而是技術和人才以及長久只推行未硬性要求執行的管理法規。
早在2006年,為確定藥用輔料生產企業實施質量管理的基本范圍和要點,以確保輔料的質量
和安全性,并符合使用要求,國家局制定并印發了《藥用輔料生產質量管理規范》。其主要內容要求與國際藥用輔料委員會《藥用輔料GMP指南》相一致,并酌情采用了WHO《藥用輔料GMP》有關條款的內容,同時結合了我國藥用輔料生產企業以及制藥企業的實際情況。具體條款的表述方式適合我國制藥行業及藥用輔料行業的習慣。
然而讓人遺憾的是,該文本當時只是作為技術規范,屬建議性的,不要求強制執行,而是供企業參照執行。一些輔料生產發達省份的藥監部門在日常監管中已經在嚴格執行,對藥用輔料注冊申報實行動態現場檢查和現場抽樣,有效地確保了藥用輔料注冊的真實性,但也有一些省份在執行中基本流于形式。
藥用輔料GMP是藥用輔料生產和質量管理的基本準則,是一套系統、科學的管理制度。實施藥用輔料GMP能對藥用輔料生產的全過程實施科學的全面管理和嚴密監控,獲得預期的產品質量。在部分企業自律和誠信意識嚴重缺失的情況下,強制實施是唯一選擇。實施藥用輔料GMP,國內藥用輔料產業的結構將會得到優化,產業布局將會趨于合理。一個發展健康的產業才能從根本上保證產品的質量、安全以及有效供應。
8月2日,國家藥監局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加強藥用輔料監督管理的有關規定》(下稱《規定》),要求藥用輔料的生產企業今后將參照原料藥的管理模式,強制性執行GMP(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該規定的最遲執行日期為2013年2月1日。此規定給藥用輔料行業打了最有力的強心針,這對于行業優化無疑是催化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