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發性肌炎和皮肌炎】診療規范
【 病史采集 】
1.肌炎癥狀:進行性、對稱性四肢近端、頸、咽部肌肉軟弱無力和肌痛。
2.
皮炎癥狀:眼瞼淡紫色,眼眶周圍水腫,紅斑性皮炎表現。
3.內臟多器官損害表現:肺間質病變、心肌炎等。
4.應用激素和免疫抑制劑情況。
5.與之鑒別的常見癥狀:乏力、發熱、關節痛、體重減輕、雷諾現象。
【 體格檢查 】
1.全身檢查:生命體征、各系統檢查。
2.專科檢查:
(1)肌肉體征:無力、壓痛部位;
(2)皮膚體征:皮疹特征、部位,紅皮病癥、高雪征、向陽性皮疹、胸部“V”字區紅斑。
【 輔助檢查 】
1.實驗室檢查:
(1)應做三大常規、肝腎功能、總蛋白、
白蛋白、血脂、血糖、尿酸、肌酶、血沉、C反應蛋白、血清蛋白電泳、
免疫球蛋白、補體、
類風濕因子、抗核抗體、抗ENA抗體(包括Jo-1抗體)、抗ds-DNA抗體、抗磷脂抗體、抗著絲點抗體、抗Mi-2抗體;
(2)酌情做抗肌紅蛋白抗體、抗肌球蛋白抗體、24小時尿肌酸測定。
2.器械檢查:
(1)應做胸部X光正位片,心電圖、心臟及肝脾腎B超、肌電圖;
(2)必要時做食道吞鋇、肺功能檢查、CT、MRI。
3.特殊檢查:必要時做皮膚、肌肉活檢。
【 診斷與鑒別診斷 】
1.Maddin標準(訂于1982年):
(1)典型對稱性近端肌無力表現;
(2)肌酶譜升高;
(3)肌電圖示肌源性損害;
(4)肌活檢異常。具備上述4條者為確診多發性肌炎(PM),3條者為可能PM,如伴發典型皮疹則為皮肌炎(DM)。
2.PM/DM需與以下疾病進行鑒別:
(1)硬皮病;
(3)風濕性多肌痛;
(4)重癥肌無力;
(6)感染性、中毒性、藥物性、內分泌性、代謝營養性、酶缺乏性、癌性等肌病。
【 治療原則 】
1.一般治療:急性期應臥床休息,恢復期適當鍛煉。
2.藥物治療:
(1)糖皮質激素,強的松量開始宜大(1~1.5mg/kg/日);
(2)免疫抑制劑,用于嚴重或激素治療效果不理想或出現并發癥的患者;
(3)其它藥物:氯喹或羥基氯喹、蛋白同化激素、干擾素、蝮蛇抗栓酶等。
3.血漿置換療法:用于藥物治療無效患者,常同時予免疫抑制劑。
4.有癌腫者應手術切除。
5.全身放療:僅用于難治的生命危險的患者。
【 療效與出院標準 】
1.臨床緩解標準:
(1)肌無力、肌痛、皮疹癥狀緩解;
(2)內臟損害好轉;
(3)肌酶、血沉降至正常,肌電圖正常。
2.達到臨床緩解或好轉者可出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