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的發病呈家族或單個散發,先天或出生時感染者,一般病毒攜帶往往呈慢性甚至終身攜帶,后天感染者的一般很少發生慢性乙肝。從這個角度看乙肝的傳染性主要是針對家族成員以及血液,血制品,手術,外傷等情況而言。一般接觸幾乎不會導致HBV感染而引起慢性乙肝。絕大多數的正常人,接觸HBV后,體內都有正常的免疫臨視系統及處理系統,病毒侵入體內,可及時被發現并于以清除,這樣一個過程,大多數人都在不知不覺中進行和完成。
如果出現以下幾情況,均可以為乙肝病毒處于高傳染期。
1,乙肝“三對”(乙肝五項指標)檢查時出現
大三陽的情況,即表面抗原E抗原核心抗體同時陽性,這是HBV經典組合模式。其中E抗原陽性是HBV復制的直接證據,這種情況出現,表示體內有HBV復制,傳染性強。
2,乙肝“三對”檢查,出現
小三陽的情況即表面抗原,E抗體,核心抗體同時陽性。同時乙肝病毒脫氧核糖核酸(HBV-DNA)呈陽性,說明乙肝病毒有變異情況發生,雖然E抗原為陰性,但及HBV-DNA卻為陽性,足以說明
乙肝病毒攜帶者處于復制狀態傳染強。
3,乙肝“三對”檢查,出現表面抗原,核心抗體為陽性,甚至于只有核心抗體為陽性時,HBV-DNA檢測仍為陽性,這依然反映乙肝病毒仍處于復制狀態,傳染性強。
4,乙肝“三對”檢查,只有核心抗體為陽性,但核心抗體的免疫球旦白M(抗HBCIGM)為陽性,也說明具有傳染性。
5,乙肝“三對”檢查,全部為陰性,但是肝功能異常,進一步檢查HBV-DNA或抗HBCIGM為陽性,也可說明乙肝病毒仍具傳染性。
6,如果血液HBV檢查沒有發現陽性指證,但及肝功持續異常,經肝組織活檢,發現HBV E抗原或核心抗體為陽性,仍可說明乙肝有傳染性,衡量乙肝是否傳染的最重要指標是HBR-DNA和E抗原,無論什么情況下,只要這兩項呈陽性,就可認為,具有傳染性。
乙肝病毒幾種傳播途徑:乙肝病毒可通過血液、精液、尿液、唾液、淚液、汗液、乳汁等各種體液排至體外。然后通過以下途徑傳染易感者。
1.血液或血制品:其中醫源性感染占首位。注射器的針頭、手術器械,尤其是輸血和血制品,可使乙肝病毒侵入體內。所以主要途徑是“病從血入”。
2.母嬰圍產期傳播:母嬰傳播是HBSAG家庭聚集性的起因。母親受
乙型肝炎病毒感染后,尤其HBEAG(+)和HBV-DNA(+)時嬰兒受染十分常見。
3.日常生活接觸傳播:目前已明確HBV存在于唾液、汗液等體液中,可能通過密切接觸而傳播HBV。主要發生在家庭內或公共場所,亦可發生在學校、工作單位的集體宿舍。
4.性接觸亦可可能傳播乙肝,但不會經呼吸道傳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