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莫三嗪(
利必通)在2001年被美國
癲癇專家委員會(FDA)推薦為一線抗癲癇藥物,2003年又被FDA批準作為雙相情感障礙的維持治療藥物[1~3]。目前應用拉莫三嗪治療雙相情感障礙躁狂發作的文獻報道較少,本研究旨在驗證拉莫三嗪治療雙相情感障礙躁狂發作的療效及安全性。
1 臨床資料
1.1 一般資料
入選病例均來自本院2005年1月至2006年12月的門診及住院患者。病例選擇:符合中國精神障礙分類與診斷標準(第三版,CCMD-3)心境障礙中雙相情感障礙躁狂發作的診斷標準,躁狂發作量表(BRMS)總分>11分。排除以下疾病:腦及軀體疾病所致的精神障礙,精神活性物質及非成癮性物質所致的精神障礙,
精神分裂癥。符合上述標準入選74例,按門診或入院先后順序分為兩組。利必通組37例,其中男20例,女17例,年齡19~45歲,平均(27.2±10.3)歲,平均病程(2.85±3.22)年,平均住院次數(1.32±2.53)次; 碳酸鋰組37例,其中男19例,女18例,年齡21~48歲,平均(28.9±11.1)歲,平均病程(2.39±3.39)年,平均住院次數(1.65±2.01)次。兩組患者在性別、年齡、病程、住院次數、治療前躁狂發作量表(BRMS)評分、卡方檢驗及t檢驗差異均無統計學意義(P>0.05)。
1.2 給藥方法
利必通組給予利必通(葛蘭素史克公司生產,每片50mg),首次劑量25mg/d,連用1周,隨后用50mg/d,連用2周,再根據病情調整劑量為100~200 mg/d,連用5周。碳酸鋰組給予碳酸鋰片(湖南千金湘江藥業生產,每片0.25g),首次劑量0.5g/d,再根據病情調整劑量為0.75~1.5g/d。兩組均觀察8周。
1.3 療效評定
采用躁狂發作量表(BRMS)、臨床療效總量表(CGI-SI)、副反應量表(TESS)評定,治療前和治療第2、4、6、8周末評定,量表評定一致性測驗Kappa為0.89(P>0.05)。治療前后化驗肝功能、腎功能、血糖、電解質和腦電圖檢查,每周末化驗血常規、尿常規和心電圖檢查,每日測血壓和脈搏各一次。參照文獻,顯效:BRMS減分率≥60%,CGI=1;有效:BRMS減分率30%~59%,CGI=2;無效:BRMS減分率<30%,CGI≥3分。
1.6 統計學方法
所有數據采用SSPS 11.5軟件統計分析。
2 結果
2.1 療效
安閑組1例(2.7%)因皮疹、碳酸鋰組2例(5.41%)因消化道反應嚴重,未完成全程治療。治療8周后,治療組(安閑)總有效率75%(27/36),顯效率36.11%(13/36),有效率38.89%(14/36),無效率25%(9/36);對照組(碳酸鋰片)總有效率80%(28/35),顯效率42.86%(15/35),有效率37.14%(13/35),無效率20%(7/35)。兩組總有效率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0.05)。
2.2 兩組治療前后BRMS、CGI-SI比較
兩組治療后BRMS總分、減分率和CGI-SI總分從第2周末起即變化差異均有統計學意義(P<0.01),但安閑組與碳酸鋰組兩組間比較,變化的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0.05)。
2.4 不良反應
經TESS評定藥物不良反應,治療組37例中15例出現不良反應,發生率為40.54%,其中頭痛5例,乏力4例,眩暈3例,惡心2例,皮疹1例。對照組37例中有16例出現不良反應,發生率為45.71%,其中胃腸道反應11例,頭痛、頭暈、乏力、心電圖ST-T改變、一過性SGPT升高各1例。兩組不良反應發生率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0.05)。
3 討論
本研究應用拉莫三嗪治療雙相情感障礙躁狂發作,并與碳酸鋰對照,結果顯示: 拉莫三嗪治療8周后有效率為75%(27/36),碳酸鋰有效率為80%(28/35),各周有效率及BRMS總分、減分率和CGI-SI總分與碳酸鋰片持平,差異無統計學意義。兩組BRMS總分在治療后的第2周末即顯著下降,說明兩組在治療第2周末即已明顯起效。拉莫三嗪治療躁狂發作有效劑量100~200 mg/d,重者須加其他抗精神病藥物癥狀才能明顯改善。兩組不良反應經TESS評定無顯著差異,拉莫三嗪不良反應多見于治療1周后,主要是頭痛、乏力,但癥狀較輕,持續時間短暫,與文獻報道一致。